吃藥前才發(fā)現家里囤的藥就快過期了,該如何是好?吃還是不吃?快讓我們來一起學習“藥品有效期”那些事。
一、藥品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guī)定的貯藏條件下,質量能夠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期限。作為一種特殊商品,藥品比食品的儲存管理更嚴格。
根據《中國藥典》2020版,除另有規(guī)定外,多劑量眼用制劑、鼻用制劑、涂劑等開啟后使用期最多不超過4周。部分藥品對貯藏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如拉坦前列素滴眼液(適利達)說明書提示:“開封前2—8℃冷藏,避光”,開封后可“25℃以下室溫保存,4周內用完”。
需要注意的是藥品有效期不等于藥品啟用后使用期限。部分密封藥品打開后,有效期可能發(fā)生變化,例如硝酸甘油片在密封條件下有效期為1至3年不等,但開封后進入瓶內的外界空氣反復與藥品接觸易導致藥品的潮解或氧化,一般開封半年后藥效會下降約50%。建議硝酸甘油開封半年后應丟棄,患者或家屬最好標記開封日期,并將其置于陰涼處避光保存。
藥品劑型不同,開封后的使用效期也不同。例如鋁塑水泡眼包裝藥片劑或膠囊劑,在沒有破損的情況下按照儲存條件要求可以放心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顆粒劑、散劑多為塑料包裝藥品,在開封后一個月內用完,若出現吸潮、結塊、軟化、潮解等現象不宜使用;干混懸劑加水配制后置于密閉容器中,可放于冰箱冷藏保存,但嚴禁凍存,在瓶口及瓶蓋未受到污染的情況下,保存14天后應丟棄。
二、如何識別有效期
依據《藥品說明書與標簽管理規(guī)定》第3章第23條規(guī)定:藥品標簽中的有效期應當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注,藥品會具體標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有一部分藥品標示【有效期】至月底,如標有“有效期:2025年11月或2025/11”,表示該藥可以用到2025年11月30日。
三、近效期藥品能否使用
可以使用。藥品有效期是通過穩(wěn)定性試驗和留樣觀察而制定的,所以藥品在有效期內,并符合規(guī)定的儲存條件是可以保證療效和安全性的。
正規(guī)的醫(yī)院及藥房對藥品的存放都有嚴格的要求,按照國家GSP規(guī)定分別設立冷庫(2—10℃)、陰涼庫(0—20℃)、常溫庫(0—3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35%—75%RH。
除了嚴格控制藥品儲存條件外,藥房還會每月進行藥品效期維護,及時將過期藥品進行清理,對于近效期藥品一般會給患者留下至少6個月的效期時間,以保證患者在有效期前用完。
特殊情況下由于藥品短缺等原因,患者可能會收到低于6個月近效期的藥品。為了警示,建議在近效期藥品上貼上醒目標簽,并告知患者節(jié)制性地取藥,以免過期。
四、如何判斷藥品已經變質
第一步:看
看顏色:適用于各類藥品。當藥品發(fā)黃、顏色加深、有霉斑,說明可能變質失效,不可再服用。
看質地:例如散劑出現結塊、膠囊劑出現粘連等均可判斷為變質。
第二步:聞
當藥品產生異味,例如栓劑、油劑等出現臭味或酸敗味,則不宜再使用。
第三步:觸
藥片、膠囊、散劑等吸潮后會出現粘連或結塊,軟膠囊出現漏油,出現類似變化后不宜使用。
第四步:晃
經過搖晃后觀察合劑、糖漿劑、乳劑、酊劑等液體制劑是否出現沉淀、渾濁、絮狀物、結晶、凝固等,乳劑、混懸劑是否出現分層、不再呈均勻狀態(tài)等,以此來判斷藥物是否可用。
五、過期藥品如何處理
為避免藥品對人體或環(huán)境造成傷害,過期藥品不應隨意丟棄。一般大型藥店或醫(yī)院均設有過期藥品回收點,監(jiān)管部門會定期清理回收箱中的藥品,并作統一銷毀處理。
責任編輯: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