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政策法規(guī) ? 政策方針 ? 正文

農業(yè)農村部公安部聯合發(fā)布公告 加強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管理

發(fā)布日期:2024-07-13??來源:人民公安報??作者:鄔春陽??瀏覽次數:434
放大字體??縮小字體
核心提示:為加強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管理,農業(yè)農村部、公安部近日聯合發(fā)布公告,明確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具體品種及相關管理要求。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公告指出,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納入獸用處方藥管理,不得網絡銷售、不得進行廣告宣傳,嚴禁以獸用名義取得后供人使用。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應當在其標簽和說明書右上角以紅色字體

為加強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管理,農業(yè)農村部、公安部近日聯合發(fā)布公告,明確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具體品種及相關管理要求。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納入獸用處方藥管理,不得網絡銷售、不得進行廣告宣傳,嚴禁以獸用名義取得后供人使用。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應當在其標簽和說明書右上角以紅色字體標注“獸用麻醉藥品”或“獸用精神藥品”,以及“獸用處方藥”字樣,字樣的背景應當為白色,字樣必須醒目、清晰,大小不得小于獸藥通用名稱。本公告所稱獸用麻醉藥品,是指獸用鹽酸氯胺酮、鹽酸嗎啡、鹽酸替來他明、鹽酸唑拉西泮及其制劑產品;所稱獸用精神藥品,是指獸用安鈉咖、巴比妥、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鈉、異戊巴比妥鈉、地西泮、咖啡因、酒石酸布托啡諾、賽拉嗪、鹽酸賽拉嗪、賽拉唑及其制劑產品。

公告要求,各級農業(yè)農村和公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獸用麻醉藥品和獸用精神藥品管理聯絡溝通機制,定期交流工作情況、研究解決發(fā)現的問題,促進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作協同。(記者鄔春陽)

責任編輯:孫國策

?
?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違規(guī)舉報 ]? [ 關閉窗口 ]

免責聲明:
本網站部分內容來源于合作媒體、企業(yè)機構、網友提供和互聯網的公開資料等,僅供參考。本網站對站內所有資訊的內容、觀點保持中立,不對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如果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妥善處理該部分內容。



?
?

?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最新資訊
友情鏈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