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tài)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3年4月26日
責任編輯:張秋蘭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tài)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3年4月26日
責任編輯:張秋蘭